2018年临沂大学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临沂大学2018年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市

科类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河北

艺术文

数字媒体艺术

5

艺术文

美术学(师范)

5

艺术文

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

5

艺术文

音乐学(师范)

5

山西

艺术文

数字媒体艺术

5

艺术文

书法学

5

江苏

艺术文

数字媒体艺术

5

艺术文

美术学(师范)

5

艺术文

音乐学(师范)

5

浙江

艺术文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艺术文

广播电视编导

5

艺术文

动画

5

河南

艺术文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艺术文

广播电视编导

5

艺术文

音乐学(师范)

10

湖南

艺术文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艺术文

书法学

10

贵州

艺术文

广播电视编导

5

艺术文

动画

5

艺术文

美术学(师范)

5

艺术文

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

5

艺术文

音乐学(师范)

5

临沂大学2018年山东省内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科类

学院

招生专业

山东
计划

收费标准
(
/学年)

备注

艺术理

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20

学分制

 

数字媒体艺术

30

学分制

 

美术学院

动画

10

学分制

 

视觉传达设计

10

学分制

 

体育与健康学院

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

10

学分制

 

舞蹈表演(啦啦操方向)

10

学分制

 

艺术文

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45

学分制

 

广播电视编导

45

学分制

 

数字媒体艺术

55

学分制

 

美术学院

动画

20

学分制

 

环境设计

40

学分制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

20

学分制

公费师范生

美术学(师范)

25

学分制

 

视觉传达设计

50

学分制

 

书法学

45

学分制

 

体育与健康学院

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

30

学分制

 

舞蹈表演(啦啦操方向)

30

学分制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30

学分制

 

音乐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艺术管理方向)

40

学分制

 

舞蹈学

30

学分制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

20

学分制

公费师范生

音乐学(民族器乐方向)

25

学分制

 

音乐学(师范)

40

学分制

 

临沂大学2018年山东省内专科专业招生计划

科类

学院

招生专业

计划

收费标准
(
/学年)

备注

艺术理

传媒学院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10

8000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

10

20000

中外合作

艺术文

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

40

8000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30

8000

 

美术学院

美术教育(师范)

60

8000

师范类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

40

20000

中外合作

音乐学院

教育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教育专业)

40

18000

中外合作

舞蹈表演

40

8000

 

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省内专业成绩: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成绩格式保留小数点后1位);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专科专业成绩使用:
  播音与主持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舞蹈学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
  省外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当地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8年同类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折算办法详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7]5号)文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内专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
  美术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按照专业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若出现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一致的情况,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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