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无联考且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的校考成绩。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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