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辽宁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学制

专业名称

录取
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备注

辽宁省
艺术文

表演

2

308

279

294.1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产品设计

5

427

422

424.2

综合分=(文化课÷2)+专业课

动画

1

425

425

425.3

综合分=(文化课÷2)+专业课

环境设计

1

443

443

443.8

综合分=(文化课÷2)+专业课

视觉传达设计

1

436

436

436.7

综合分=(文化课÷2)+专业课

音乐表演

1

280

280

280.0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辽宁省
艺术理

表演

1

238

238

238.9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产品设计

1

393

393

393.0

综合分=(文化课÷2)+专业课

河北省
文理兼招

表演

4

295

268

282.6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311

287

299.2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产品设计

4

301

282

290.6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动画

14

282

265

274.7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环境设计

14

318

284

292.9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视觉传达设计

7

296

285

290.3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舞蹈表演

7

296

254

264.9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音乐表演

5

304

247

282.3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山西省
文理兼招

表演

4

298

289

293.6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播音与主持艺术

8

301

278

285.3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产品设计

6

279

259

263.7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动画

9

294

267

278.8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环境设计

9

278

261

270.0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视觉传达设计

6

288

263

276.4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音乐表演

3

274

274

274.9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内蒙古
文理兼招

表演

1

252

252

252.2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吉林省
艺术文

表演

2

278

263

271.0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环境设计

1

252

252

252.2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吉林省
艺术理

表演

1

281

281

281.8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动画

1

245

245

245.2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黑龙江
文理兼招

表演

2

269

242

255.8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272

262

264.7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产品设计

1

257

257

257.6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动画

4

278

243

266.9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环境设计

3

288

273

279.2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视觉传达设计

1

272

272

272.6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音乐表演

3

277

237

257.3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安徽省
文理兼招

表演

4

297

280

290.6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306

276

290.4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产品设计

1

275

275

275.2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动画

1

271

271

271.4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环境设计

8

311

261

283.6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视觉传达设计

5

301

267

280.9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音乐表演

3

272

258

264.4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山东省
艺术文

表演

2

302

282

292.3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287

287

287.2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产品设计

8

315

280

294.6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动画

19

307

267

280.7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环境设计

12

308

266

286.5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视觉传达设计

6

297

273

285.8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舞蹈表演

7

298

272

285.9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音乐表演

9

281

279

280.3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山东省
艺术理

表演

1

261

261

261.1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

311

311

311.6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动画

2

294

272

283.3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环境设计

2

305

275

290.4

综合分=文化课×40%+专业课×60%

舞蹈表演

2

281

276

278.9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音乐表演

1

250

250

250.1

综合分=文化课×30%+专业课×70%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报考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1)有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有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录取时,采用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2)无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无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但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原则上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及以上,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录取时,采用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3)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招考专业及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招考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对应专业为音乐表演,对应招考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方向,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j1流行、j2美声、j3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舞蹈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对应招考专业及方向为舞蹈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中国民间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对应的招考专业及方向为播音与主持艺术,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播音与主持艺术。
  4)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美术类专业(辽宁省除外)的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的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2+专业课成绩”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3)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1、表演类专业各省合格线相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47.0分、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招考方向)专业241.0分、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专业223.0分、表演(曲艺招考方向)专业230.0分。
    2、美术类专业各省合格线:黑龙江省234.0分、山西省228.0分、河北省234.0分、吉林省234.0分、安徽省236.0分、山东省22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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