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8年音乐剧中心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表演(音乐剧)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语言:任选小说、散文、诗歌或寓言一篇。
  2、演唱:自备歌曲一首(清唱、无伴奏)。
  3、舞蹈:自备舞蹈一段(舞种、风格不限、无伴奏)。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表演:即兴表演。(由考官现场出题)
  2、演唱:自备两首歌曲,一首中文歌曲,一首英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3、舞蹈:自备两段舞蹈,一段任何舞种风格舞蹈片段,一段经典音乐剧中舞蹈片段(自备伴奏音乐、并制成u盘)。
  4、语言:朗读(现场抽题)
  (三)三试:(100分)
  1、表演:即兴小品。
  2、演唱:自备一首有别于初试、复试演唱过的英文百老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3、舞蹈:形体技巧展示,即兴形体模仿。
  4、语言:自备两段话剧台词:
  (1)莎士比亚剧作:《威尼斯商人》中任选一段;
  (2)曹禺话剧:《原野》中任选一段。
  5、个人才艺展示。
  6、英文个人介绍及现场口语交流测试。
  (以上考试内容满分为90分)
  7、乐理、视唱练耳(10分):乐理选择题、模唱音程,视唱乐谱(两升、两降)。
  二、考场要求:男女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许戴美瞳,须穿无花色、无图案、素色紧身练功服;自备舞蹈伴奏音乐带。
  三、录取方法
  (一)三试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生计划人数的2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达到学校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分省市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根据招生计划数及该专业录取方法)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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