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退役士兵专升本补助

  退役士兵参加专升本的要求和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略有差别,退役士兵类考生在考试前要须知专升本考试政策。下面就跟着库课李老师一起来了解下。

  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各选拔本科院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及选送院校实际,与选送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录取办法”。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我省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选拔本科院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各选拔本科院校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选拔本科院校要督促选送院校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拟录取名单应在选拔本科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选拔本科院校于6月1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数据填报成功,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各选拔本科院校以正式公函形式将录取名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盖骑缝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由录取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的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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