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校园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定于2021年3月27日组织艺术特长生招生测试,选拔具有舞蹈、声乐项目特长的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收舞蹈、音乐项目的艺术特长生
二、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报名流程及测试安排
1.3月8日-3月16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进入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hneao.cn/ks/。
2.3月26日8:30-16:30,考生到学校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后,到学校团委办公室(严谨楼二楼)提交《长沙卫生职业学院艺术类特长生测试申请表》(考生可自行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并提前填写)。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寸彩照,报名材料不退还)。受疫情影响,考生凭《身份证》及当日健康绿码(可在手机上显示),且体温正常者才可进入学校。
3.3月27日8:30-12:00在学校行健楼二楼瑜伽馆参加艺术专项测试。
4.3月27日下午2:30-5:00进行“文化知识考试”(有2020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不需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测试内容及标准。舞蹈、音乐项目分别组织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四、录取办法
1.在艺术专项测试符合标准的特长生中,考生最终成绩按其本人文化成绩(按满分200分折算)占40%+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总分(含心理测试,按满分300分折算)占60%,总分500分。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和排名依次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按艺术专项测试、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不能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录取。
2.未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录取的考生,可以按其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加普通类单招录取,录取条件、办法同普通考生。
五、其他
1.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并符合学校有关制度,才能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2.凡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相同。考生在校期间经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校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3.为了确保诚信、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4.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复查和心理健康筛查等。经复查或筛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舞蹈考生自备音乐、服装和道具。声乐考生允许自带伴奏,包括音像制品伴奏,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器乐考生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七、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swszy.com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cswszy.com
学校地址:湖南长沙湘江新区岳宁大道6号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4015904、84015932
艺术特长测试咨询电话:0731-84015933 杨老师
八、本招生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日
附件:艺术特长生技能测试方案
项目一:舞蹈类(100分)
(一)测试方式:
1.软开度(如:横叉、竖叉、下腰抓脚、踢腿、搬腿、蹲、弹跳等);
2.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爵士舞、当代舞。
说明: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自备音乐;自备服装和道具。
(二)评分标准: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等)(20);
2.表演完整、连贯(20);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30);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30)。
项目二:音乐类(100分)
(一)声乐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1)演唱歌曲1首,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视唱练耳:
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
练耳:节奏模拟,旋律模唱。
3.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较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国语言)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允许自带伴奏,包括音像制品伴奏。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
4.考试形式:面试,现场演唱
评分标准:声乐考试满分100分(演唱满分80分,视唱10分,旋律模唱10分)。
(二)器乐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
2.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中外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手风琴等(竖笛、口琴、风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能列为考试项目)。
(2)演奏器乐作品一首,内容包括:各社会考级机构或具有省内外艺术院校权威认证的专业考级七级曲目或其他相同程度曲目,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视唱练耳:
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
练耳:节奏模拟、单音、和弦、旋律模唱。
3.考试要求
(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
(2)能感悟音乐作品,准确把握音乐风格。
(3)演奏乐曲的级别以及考生完成乐曲演奏的完整性的把握。
说明:现场演奏;乐器自备(钢琴除外);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4.考试形式: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伴奏)。
评分标准: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演奏80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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