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纪实摄影

 摄影术自其诞生之日起便具有记实的特性,其技术特点就是借助光学的特性逼真地再现现实事物的影像,因此,记实性可以说是摄影的天然的属性。正是因为如此,当我面对”纪实摄影”这个特定的概念,初始时甚至觉得几乎所有的摄影类别都可归为其下、纳入其中,想要对它进行正确地定义,简直是极大的困难,而怎样进行科学的分类,则更是难上加难。请教老师,看书,查资料,发现对于这一概念,无论是摄影家还是摄影理论家都提出了各自的意见,而且对于它的讨论也没有停止过,此时我这个后生晚辈更是诚惶诚恐,然而却又忍不住跃跃欲试想要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纪实摄影概念的共识

  到目前为止,对于纪实摄影的确切概念范畴,虽然每家之言各有不同,但在主要的核心问题上基本还是达成了共识,那就是:

  1、当其诞生之时,西方人将其命名为document photography。根据”document”最基本的含义,那么它应当是指起到一种证明、证据和文献作用的摄影类型。

  2、在中国最后定名为”纪实摄影”,同样表达了文献和历史纪年的含义,也强调了真实性的价值范畴。

  3、根据两者命名的定位,纪实摄影应当是对人类社会进行的真实的记录,它的题材内容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历史文献价值的。

  我的理解是:纪实摄影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摄影家们,秉承人道主义精神和善良准则,以无比的毅力甚至是献身精神,深入人类的生存实际,真正的了解并尊重被摄对象,不虚构、不粉饰、不夸张,大多以抓拍的方式再现的真实的情景。纪实摄影作品无论美好或是丑陋,目的都在于表现一个真实的世界,引起人们的关注,唤起社会良知,同时记录特有的文化,为后世留下宝贵的历史财富。

  那么,我们又当如何分类呢?哲学中论述到,本质的产生来源于对现象的科学归纳,任何一门学科概念的类别划分,都是在大量的实证基础上归纳而出的,而科学的分类机制一旦形成,又可以反过来为新的例证服务,因为我们从此?quot;有章可循”。在世界摄影史上,已经出现了许许多多优秀的纪实摄影家,他们和他们创作的影像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在查阅了大量的中外摄影佳作的基础上,在此我想提出两种分类的方式。

  二、从纪实摄影的篇幅和信息量的角度分类

  如果考虑摄影作品的篇幅、信息量等因素,可以将纪实摄影分为三个类别:”小品”类,”电视剧”类,”电影”类。别误会,这可不是什么影视的颁奖典礼,我只是想用一种类比或是接近于通感的手法借助这三个名称及其特点来为纪实摄影服务。

  1、”小品”型的纪实摄影–新闻摄影。我们知道,小品的特点是在很短(几分钟)的时间内讲述一个故事,反映一类社会现象,因此它的信息量非常集中,而且通常采用比较夸张的手法,带给人们直接的冲击力。而新闻摄影也具有相似的特点,它讲求时效,并且一张画面就已包含了何时、何地、何人、何事的完整事件,同时由于新闻传媒的内在竞争性,绝大多数的新闻照片都具有非常强的视觉冲击力,因此,我将新闻摄影纳入到这一类别。例如摄影史上的名作《共和军战士之死》(罗伯特·卡帕摄于1936年)和《李·哈威·奥斯瓦德遇刺》(罗伯特·杰克逊摄于1963年)。两幅照片都各自向人们传递了非常完整的信息,令人有”触目惊心”的感觉。对于这样的划分,可能有很多人会提出异议,因为一直以来,尽管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有很多相通之处,但一向是被作为并立的两个概念。我认为,新闻摄影应当属于纪实摄影的一个类别,一幅照片通过大众传媒成为所谓”新闻摄影”,它必定是具有一定的重要性的,是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的。况且今天是新闻,明天就将成为历史,明天的明天也就成了文献资料。我们现在把新闻摄影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也许是因为它强烈的时效性和所肩负的传媒任务。但是打个不太贴切的比方,一位普通的父亲有了几个孩子,其中的一个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人们往往会过多地关注这位明星,将其视为一个个别的人,每日报道甚至著书立传,但不管怎样,他还是这位父亲的孩子。同样,我们也不能割裂纪实摄影与新闻摄影的血缘关系。

  对于”小品”型的新闻摄影,最基本的标准当然是要具有时效性,以及画面内容的完整性,同时要能够以足够的视觉冲击力传递重要的信息。

  2、”电视剧”型的纪实摄影——报道摄影、专题摄影。电视剧会以较长的篇幅围绕着特定的主题娓娓道来,演员的表演也不用像小品那样夸张,更为接近日常生活。同样,报道摄影或专题摄影不像新闻摄影那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摄影者也不会”被迫”用单独一张照片来说明问题,他们可以更深入的挖掘主题,更全面、更详细地表现被摄对象,用数量较多的、风格和形式统一的、成组的照片将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讲述清楚。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甚至可以说这是纪实摄影的中坚力量。例如在《中国故事–当代中国纪实摄影》中,就收录了近百位中国当代摄影家的近两百组图片。他们选择了独特的题材或根据自己的视角进行较长周期的专题性拍摄,每一组图片都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阅读这些故事,就像是观看一部以真实题材为背景的电视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深度理解和感受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层面。

  在评价标准上,报道摄影或专题摄影更重要的则是题材的选择,要看摄影者是不是能以独到的视角选择有价值的主题,并能够深入的挖掘到事情的本质,并以合适的方式表现出来。

  3、”电影”型的纪实摄影。电影的篇幅长短介于小品和电视剧之间,它并不要求对一个故事娓娓道来,而是更主观性、观念化,更具有导演的个人色彩。在纪实摄影中同样有这样一类的作品,它们并不像新闻摄影那样一张照片就包含所有信息,也不像报道摄影或专题摄影那样仿佛在讲述一个故事。它们也许会围绕一个主题,但照片与照片之间并不具逻辑性,它们富有摄影家的独特风格,写实的同时又具有强烈的写意性或象征性。例如广为流传的艾尔弗雷德·艾森斯塔特拍摄的《埃塞额比亚士兵的脚》,摄影家没有将镜头对准战火纷飞,或是流血牺牲,然而一双”饱经苦难”的脚却毫不留情的揭示了战争的残酷和埃塞额比亚人民条件的艰苦。再比如《面包师傅》,它源于摄影大师奥古斯特·桑德的《时代的脸孔》–其中的每一帧照片从表面上看都没有情节上的关联,每一个人物都没有直接关系,但是集合在一起却展现了一个民族的性格,桑德也用他拍摄的日耳曼民族的众生相为历史做出了见证。

  在评价标准上,对于具有较多写意性或象征性的”电影”型的纪实摄影而言,关键在于恰如其分地把握写实与写意的尺度。因为对于纪实摄影而言,内容才是灵魂,过于追求形式到产生”雾里看花”的效果,恐怕是有违其宗旨的。而象征性是否能象征的到位,也是需要揣摩的,这恐怕就要看摄影师的造诣了。

  这样的分类不知会不会引起摄影界同仁的反感与批判,摄影是独立的艺术形式,此时竟”落魄”到要借用其他的艺术样式来说明问题,颜面何存啊?况且日后若举行摄影大赛,征稿时难道就注明”小品组”、”电视剧组”、”电影组”?这不是太滑稽了吗?我想,之所以要进行分类,主要目的是在于分类以后能够便于建立不同作品的评价体系,那为何不能借助其它的艺术样式呢?况且仅仅是借用一种称谓,只要能说明问题又有何不可呢?当然在称谓方面我们可以再进行商榷。

  三、基于纪实摄影主题内容的分类

  下面我想提的第二种分类方式是基于摄影作品的主题内容进行的,同样分为三类:”重大事件”、”百姓生活”、和”社会风景”。

  第一,重大事件。这是一类对所发生的重要的、有影响力的事件进行的摄影,例如战争、政治事件、重大仪式、灾害等等。毫无疑问,重大事件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甚至会影响人类历史的进程,因此这些图片无论对当世的还是后代的人们,都具有弥足珍贵的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足以帮助人们温故知新,从摄影家敏感的视觉记忆中,找到前行的方向,或者少走弯路。

  第二,百姓生活。人类的社会不光有领袖伟人,同时还有凡人百姓;不止有刀光剑影风云变幻,同时也有柴米油盐平平淡淡。这一类摄影作品将目光投向最广泛的人类生活。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不管是主流大众还是边缘个体,流行前卫也好,民俗风情也罢,善良的、罪恶的,高尚的、堕落的,欢乐的、痛苦的……都被凝结成一个个精彩的瞬间,被观看,被感叹,被学习,被思考……

  第三,社会风景。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环境的一部分,人的生存活动必然有其背景环境,包括自然的环境和人工的建筑等等。这一类不同于单纯的自然风光,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的风景也是纪实摄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摄影家对其进行的记录不仅仅是像风光摄影一样展现大自然的奇巧瑰丽,而是具有一种象征性或是揭示的过程,多侧面的表现人生。

  对于”重大事件”、”百姓生活”、”社会风景”三个类别的评价标准,主要是从内容上有比较好的把握,或力拔千钧,或细致入微,或诚挚动人……真要分出个高低要注意不能流于俗套,同时当然要符合摄影这一艺术领域的审美标准–能够通过形式感上的足够冲击力,带给观众更多的思考空间。

     四、纪实摄影的主要评价标准

  以上是我所理解的纪实摄影并以两种标准对纪实摄影进行的分类。正如我前面曾提到的,对摄影进行分类,是要更透彻地认清它的内在规律,进而建立对不同类型作品的不同评价标准。例如你不应当把表现普通市民生活的照片与揭露战争的血腥与残酷的、画面冲击力非常强的照片相提并论,就像著名的”荷赛”,获得第一名的几乎都是体现战争、杀戮、死亡、罪恶等等的非常直接的地给人带来视觉冲击的图片,我觉得不同的类别不具有可比性,否则对任何摄影师都是不公平的。那么属于同一类别的又当如何比较呢?所以这又涉及一个总的评价标准的问题,尤其是不同的类别都应当有属于自己的评价标准。虽然摄影师在拍摄时根本不会过多地考虑这么多条条框框,但作品一旦出来,还是必须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析和评论。

  前面再分类的评价中,已经涉及了相应的评价方式,我想对于纪实摄影而言,还有几个大的标准是都应当遵循的:

  一是真实性。纪实纪实,这张照片首先当然就必须是真实的,真实性都不能保证又何谈纪实性呢?讲到这一点要涉及一个摆拍的问题,我想纪实摄影并不排斥摆拍,关键是要符合事情的真相和事物的规律,就比如奥古斯特·桑德的《时代的面孔》中的作品,如我们熟悉的《面包师父》、《年轻的庄稼汉》、《民主党议员》、《扛砖工》等等,全部都是摆拍的,但它们却无比的自然与真实。而且好的摄影师应当都具有导演的特质,正如亨利·卡蒂尔-布列松那样在一个绝佳的场景处等待他的”决定性瞬间”,这样刻意的等待不也是一种人为的安排吗?那么与其守株待兔,苦等那”惊险一跃”,(卡蒂尔-布列松作品《巴黎圣拉萨车站后方》)不如主动出击,邀请一位合适的对象帮你完成呢。当然,我想最主要的还是应当采用抓拍的方式。而且在新闻摄影中是决不能采用摆拍的,否则就违背了其本质精神了。另外,由于数码技术的出现和飞速地发展,我们纪实摄影的真实性正受到挑战,也越来越受到置疑,我想这只有依靠每一位摄影者的职业道德和良知了。

  二是为历史留证。正如著名诗人罗琴柯在一首诗中所说的:”告诉我,坦白的说,应该为列宁留下什么:一座艺术的铜像,/油画像,/铜版画像,/水彩画像,/他的秘书的日记,/他的朋友的回忆–“最后他说,最好的纪念碑就是:”一叠他工作和休息时的照片。”所以我们应当感到骄傲,因为摄影具有其它记录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同时我们更应当感觉责任重大,所以拿起相机来者不拒统统拍下,可不能算作纪实,所以我们要慎重、要有所选择,以期在时光飞逝中为我们、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不可磨灭的、有价值的历史见证。

  三是要有人道主义的精神。即使是铁面无情如法律,也要提到不能有违”善良风俗”,更何况是我们的纪实摄影。所以,真正有同情心、有爱心、有正义感的摄影家们,不会以”零度情感”为准则,不会恶意的暴露、不会高高在上地”俯视”。他们表现伤痛、疾病、罪恶、战争以及所有的不幸,都是为了不仅能表达”同情的战栗”,更期望能”引起疗救的注意”,能促使当事人的思索,带来改变的可能,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纪实摄影几百年的发展历史中,为我们留下了不可计数的动人故事,为我们保存了弥足珍贵的文献资料,这是属于全人类的不可估量的宝贵财富。在纪实摄影历史上也涌现了许许多多令人肃然起敬的摄影大师,从尤金·阿杰到路易斯·海因,再到埃里克·沙洛蒙),以及我们熟悉的沃克·伊文思、多萝西娅·兰格、尤金·史密斯、玛格丽特·伯克-怀特、艾尔弗雷德·艾森斯塔特、亨利·卡蒂尔-布列松、罗伯特·卡帕、戴维·西摩等等,他们为这一事业抛弃了安逸与享乐,却奉献了毕生的精力甚至生命,也为后人竖立了一座座丰碑,后来的摄影人们在景仰的同时也请扪心自问,自己配不配拿起手中的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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