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河北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78

278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79

291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82

285

环境设计

本科

282

298

动画

本科

279

284

舞蹈表演

本科

202

234

音乐学

本科

226

244

山西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50

27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43

262

环境设计

本科

225

281

动画

本科

253

267

舞蹈表演

本科

177

195

音乐学

本科

191

206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46

262

江苏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190

242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20

223

环境设计

本科

225

230

动画

本科

232

232

音乐学

本科

186

199

安徽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320

333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311

330

环境设计

本科

307

323

动画

本科

310

319

音乐学

本科

213

270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307

316

福建省艺术文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75

28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76

278

环境设计

本科

286

288

江西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63

294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58

27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89

291

环境设计

本科

281

287

舞蹈表演

本科

213

226

音乐学

本科

202

224

山东省艺术文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71

272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72

27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93

299

环境设计

本科

273

277

河南省艺术文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环境设计

本科

271

29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50

296

动画

本科

249

264

音乐学

本科

261

324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50

313

舞蹈表演

本科

241

254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318

325

湖北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542

564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551

572

环境设计

本科

546

567

动画

本科

544

560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514

563

音乐学

本科

531

584

湖南省艺术文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83

292

舞蹈表演

本科

284

302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89

291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96

305

环境设计

本科

290

300

动画

本科

295

298

音乐学

本科

290

317

广东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57

260

四川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音乐学

本科

268

277

贵州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环境设计

本科

304

31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98

311

动画

本科

301.2

301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302

303

音乐学

本科

292

318

陕西省艺术文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37

284

舞蹈表演

本科

282.5

283

环境设计

本科

237.8

238

动画

本科

245.8

246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37

237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23

258

音乐学

本科

330

382

甘肃省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26

249

舞蹈表演

本科

229

268

环境设计

本科

226

267

动画

本科

205

250

音乐学

本科

271

312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199

233

内蒙古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音乐学

本科

240

260

广西艺术文

专业

批次

省线

最低分

最高分

环境设计

本科

276

324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66

267

动画

本科

278.4

278

音乐学

本科

256

291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57

304

宁夏艺术文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83

296

新疆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最高分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151

283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167

187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176

205

环境设计

本科

183

209

舞蹈表演

本科

174

202

动画

本科

152

185

服装与服饰设计(定向)

本科

191

219

视觉传达设计(定向)

本科

182

228

环境设计(定向)

本科

176

226

录取原则
  1、我校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录取。录取时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各省的批次投档线,对我校未组织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考生的专业成绩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对我校组织美术专业测试河南、山西、甘肃、陕西、新疆考生必须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专业成绩以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为准。
  4、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按(文化成绩×40% +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校对于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6、2017年招生的本科专业有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舞蹈表演、音乐学、视觉传达(中外合作);专科专业有建筑装饰技术。
  7、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本费等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于公布招生计划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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