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辽宁传媒学院2017年辽宁省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科类

录取专业

录取批次及录取原则

最低分

文科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本科二阶段:文化课60%+专业课40%

284.84

播音与主持艺术

277.52

录音艺术

265.6

动画

艺术本科一阶段:文化课/2+专业课 

398.72

影视摄影与制作

395.92

视觉传达设计

404.82

服装与服饰设计

402.72

公共艺术

397.52

摄影

395.32

理科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本科二阶段:文化课60%+专业课40%

288.92

播音与主持艺术

253.68

录音艺术

297.44

动画

艺术本科一阶段:文化课/2+专业课 

377.02

影视摄影与制作

374.22

视觉传达设计

382.22

服装与服饰设计

380.22

公共艺术

374.92

摄影

373.72

辽宁传媒学院2017年辽宁省艺术专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科类

录取专业

录取批次及录取原则

最低分

文科艺术

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专科:文化课/2+专业课

334.82

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

320.02

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344.9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04.82

产品艺术设计

283.82

陶瓷设计与工艺(辽瓷方向)

281.32

理科艺术

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353.42

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

346.72

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353.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46.92

产品艺术设计

341.82

陶瓷设计与工艺(辽瓷方向)

340.82

辽宁传媒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未公布,考生可咨询辽宁传媒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4-89745555 024-89745666

录取办法
  (一)调档比例:按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调档。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规则和要求执行。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及录取办法
  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①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7年我院在辽宁省本科二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②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 +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专科批次:美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
  ①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7年我院在辽宁省高职(专科)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②对采取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广播电视编导及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及播音与主持艺术在吉林、山东、安徽、河北、山西组织校考,在其他省份承认省统考成绩。
  ①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②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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