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17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线

专业

科类

层次

文化分

专业分

美术类

艺术文

本科

313

208

美术类

艺术理

本科

335

216.67

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

艺术文

本科

313

 

舞蹈学(古典舞方向)

艺术文

本科

314

 

舞蹈学(民族舞方向)

艺术文

本科

314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艺术文

本科

323

 

音乐表演(中国器乐演奏方向)

艺术文

本科

313

 

音乐学

艺术理

本科

313

 

音乐学

艺术文

本科

313

 

艺术设计

艺术文

专科

277

205.67

艺术设计

艺术理

专科

205

202.34

录取规则
  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分文理科类按“专业分数优先”规则录取,非美术类专业分文理分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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