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2018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省(区)为: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贵州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专业有:动画(学费5700元/生/年)、设计学类(学费5700元/生/年)、美术学类(学费57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生/年)。
2、2018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采用统(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省(市、区)为: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招生专业有:动画(学费5700元/生/年)、设计学类(学费5700元/生/年)、美术学类(学费57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生/年)、设计学类(易斯顿美术学院,学费14000元/生/年)、绘画(易斯顿美术学院,学费14000元/生/年)、雕塑(易斯顿美术学院,学费16000元/生/年),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2018年我校在山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由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改为采用统(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的往年录取情况是基于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参考意义不大。
4、2018年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原则统一为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满分750份折合)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的美术学类、绘画、雕塑专业的往年录取情况是按专业成绩进行排序的,参考意义不大。
2017年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填报我校志愿,须参加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安徽省、北京市、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吉林省、辽宁省、陕西省、四川省、天津市、新疆区、云南省等省份只需参加本省美术统考,我校承认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广西区、贵州省、河北省、黑龙江、湖北省、江苏省、江西省、甘肃省、宁夏区、山东省、山西省等考生在省统考合格的情况下,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1.2017年我校按照艺术类别录取,入校后分别按艺术设计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
2.美术学类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投档考生,依照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3.设计学类专业、动画专业投档考生,依照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4.如果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计划未满,则优先考虑调剂在专业志愿中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
5.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5700元/生/年)未被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或易斯顿美术学院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或16000元/生/年),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均以第一专业志愿对待,按相应专业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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