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8年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招生计划
天津市:艺术文16、艺术理9
河北省:艺术综合18
山西省:艺术综合20
内蒙古:艺术类15
辽宁省:艺术文5
吉林省:艺术文5
黑龙江:艺术综合7
江苏省:艺术综合7
浙江省:美术类7
福建省:艺术文2
江西省:艺术综合5
山东省:艺术文7
河南省:艺术文8
四川省:艺术综合3
甘肃省:艺术综合6
宁夏区:艺术文8
录取规则
我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专业按照“设计学类”招生。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美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录取原则为: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60%+美术成绩x40%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美术成绩高者,美术类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若我院录取规则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不一致,执行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
统考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
统考省份: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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