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院校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填报志愿时要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写的《2018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为依据。
二、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除外)
三、2018年云南省艺术类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规定为以下六种模式,即在文化(含照顾分)、专业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合格线的前提下:
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按文化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文化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50%(折合成50分)加专业成绩50%(折合成5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70%(折合成70分)加专业成绩30%(折合成3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如果3、4、5、6投挡录取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排序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从以上六种录取规则中选择一种,原则上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与以上六种原则不相同,录取时则依据《2018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上公布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并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以外,院校组织的校考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在录取时考生必须在省统考和校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相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后,方可参加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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