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出档考生,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分数(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为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投档分数高的学生;专业分数和投档分数均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学生;如还相同,则按数学、外语、文(理)科综合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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