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陕西省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计划

设计学类

艺术(文)

120

设计学类

艺术(理)

15

美术学类

艺术(文)

54

美术学类

艺术(理)

8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省外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省份

专业

科类

计划

河北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22

美术学类

艺术(文)

10

山西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

美术学类

艺术(文)

2

辽宁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2

美术学类

艺术(文)

1

山东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

美术学类

艺术(文)

2

江苏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11

美术学类

艺术(文)

4

安徽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2

美术学类

艺术(文)

1

浙江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

江西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2

美术学类

艺术(文)

1

河南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26

美术学类

艺术(文)

8

湖北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18

美术学类

艺术(文)

5

湖南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18

设计学类

艺术(理)

4

美术学类

艺术(文)

6

美术学类

艺术(理)

2

广西区

设计学类

艺术(文)

2

美术学类

艺术(文)

1

甘肃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2

美术学类

艺术(文)

1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
  (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使用专业统(联)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统(联)考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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