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录取原则:
所有艺术专业文理兼收。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其他各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我校认可相应省招办所指定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湖北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投档成绩为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6;广播电视编导:投档成绩为 [(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80%+专业统考成绩×20%]×2+专业统考成绩×10-6;舞蹈学: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分数高的优先投档,根据投档情况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外省考生,我校承认当地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继续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等相关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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