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美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广东、河南、广西、山东、河北、山西、云南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

省份

美术学
(公费师范)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合计

湖北

8

11

25

44

湖南

2

7

10

19

江西

2

5

5

12

安徽

5

4

5

14

广东

1

8

6

15

河南

2

13

7

22

广西

2

4

7

13

山东

6

7

2

15

河北

0

8

13

21

山西

2

4

7

13

云南

0

2

机动

0

6

6

 合计 

30

75

95

200

  说明:1.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2.专业培养方式说明: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在三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投档原则投档,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2.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投档规则,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和录取(云南省除外);
  3.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成绩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统考成绩(折合成70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6.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以上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并按以上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往年录取线: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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