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水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甘肃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计划数

一志愿

省最低控制线

一志愿投档分数线

最低录

平均分

投档数

(专/文)

最高分

最低分

取线

美术学

40

97

224/265

266

224

247

254.4

视觉传达设计

30

28

260

227

239

244

环境设计

30

36

257

227

237

242.7

绘画

25

24

259

224

240

246

工艺美术

30

5

251

233

232

236.1

舞蹈学

30

41

211/204

235

211

220

225.6

音乐学

声乐类

32

63

245/265

262

247

257

258.8

器乐类

16

33

202/204

242

202

221

230.8

理论作曲类

2

1

220/283

246

246

246

246

音乐表演

声乐

45

29

245/265

262

246

251

255.3

器乐

15

22

202/204

251

202

232

239.1

戏剧影视文学

60

52

197/366

446

367

367

407.7

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科类

分数线

浙江

文理综合

517

山西

戏剧影视文学

318

美术类

198.3

录取规则:
  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戏剧影视文学除外),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山西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后,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70%)和专业成绩(30%)计算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
  山西省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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