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15-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青岛理工大学2015-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专业

科类

学制

2017年录取分数线

2016年录取分数线

2015年录取分数线

山东

产品设计(文/理)

艺术

四年

365/351

310/309

391/331

环境设计(文/理)

艺术

四年

365/351

310/309

391/331

绘画(文/理)

艺术

四年

365/351

310/309

391/331

视觉传达设计(文/理)

艺术

四年

365/351

310/309

391/331

服装与服饰设计(文/理)

艺术

四年

365/351

310/309

音乐表演(器乐)(文/理)

艺术

四年

340/-

349/-

364/405

音乐表演(声乐)(文/理)

艺术

四年

316/328

334/-

335/-

艺术设计(文”理)(高职学院)

艺术

三年

346/333

320/283

254/335

江苏

环境设计

艺术

四年

197

189

181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四年

190

191

191

安徽

产品设计

艺术

四年

718

354

环境设计

艺术

四年

729

714

353

绘画

艺术

四年

730

内蒙古

产品设计

艺术

四年

264

273

环境设计

艺术

四年

266

311

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四年

169

156

177

绘画

艺术

四年

168

164

176

福建

产品设计

艺术

四年

256

环境设计

艺术

四年

257

黑龙江

绘画

艺术

四年

253

242

253

环境设计

艺术

四年

236

257

280

吉林

环境设计

艺术

四年

338

334

269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四年

370

346

314

江西

产品设计

艺术

四年

260

224

280

绘画

艺术

四年

266

255

252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考生正常投档后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2、使用美术类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考生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首先参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所在省份招生专业之间通用。
  3、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招;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照美术类专业文理科所列招生计划分文理科依据专业成绩单独排序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统一投档的按照总计划依据专业成绩统一排序录取);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按照美术类所列总计划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文化成绩投档线,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招生过程中,按照我校在山东省音乐类不同专业方向所列文理科总计划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注:2018年录取规则有所变化,谨慎参考。2017年在山东、安徽使用统考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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