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说明:美术、音乐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300×60%+高考成绩÷高考总分×750×4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7年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省份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产品设计
(珠宝首饰设计)

天津

2

2

2

2

河北

2

2

2

2

山东

2

2

2

2

河南

2

2

4

2

湖北

8

7

7

6

湖南

2

2

2

2

江西

2

2

3

2

浙江

4

4

3

2

江苏

3

4

4

2

广东

2

2

2

2

广西

2

2

2

2

云南

2

2

2

2

山西

2

2

2

2

安徽

2

2

2

2

重庆

2

2

2

1

福建

4

4

2

2

陕西

2

2

2

2

四川

2

2

2

1

总计

47

47

47

38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同批次分数线。
  3.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300×60%+高考成绩÷高考总分×750×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及分配专业(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分数优先即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分配专业时,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排序,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美术专业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7年音乐学本科招生计划
    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专业测试科目的主项必须为声乐、器乐、钢琴中的一项。具体如下:

省份

招生计划

认可的专业或项目

湖北

8

音乐学类考试科目

湖南

4

音乐类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且主科为声乐、钢琴或器乐

广东

3

统考项目不区分主副科

广西

2

主科为演唱或演奏

浙江

4

统考项目不区分主副科

河南

4

主科为声乐或器乐

河北

3

专项为声乐或器乐

江苏

4

主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

山西

4

音乐类考试科目

安徽

3

模块八考试科目

重庆

3

音乐表演方向

四川

3

音乐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合格证类别符合我校要求。
  2.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同批次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300×60%+高考成绩÷高考总分×750)×40%)从高到低录取(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无单科要求。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5.录取时不区分专业方向,统一排序。新生入校后分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由艺术与传媒学院组织安排分方向学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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