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一楼大厅(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
3.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生源省(自治区)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4.确认步骤:
(1)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200元/人・专业)。
(2)考生出示缴费收据和以上材料。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收存复印件。
(3)考生领取我校准考证及报考指南。
二、考试时间
注:不同专业的考试时间可能根据考试进度有所调整,如有变动将在考场公告栏和我校高考招生网公布,敬请留意。
1.初试
(1)音乐表演(钢琴)专业:3月12日(复试名单预计于3月12日晚11:00后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和现场公告栏公布)。
(2)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月12日~13日(复试名单预计于3月13日晚11:00后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和现场公告栏公布)。
2.复试
(1)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复试确认手续。
(2)音乐表演(钢琴)专业复试确认时间为3月13日上午,复试从3月13日下午开始。
(3)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确认时间为3月14日上午,复试时间为3月14日下午~15日。
3.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填写的时间段于考试当天上午8:20前、下午14:00前、晚上18:50前到考场报到(每天的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10,晚上19:00~21:30),抽签排序,依次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身份证和我校颁发的准考证双证原件进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书本、笔记本、纸、笔和电子产品(通讯工具、录音机、相机、摄像机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考试时,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包括生源地、姓名等,否则按作弊处理。
3.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考生须自备声乐伴奏五线谱,如自带伴奏,须在考场大厅考务办申领伴奏证,方可进入考场。
4.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生所选歌曲不得超过5分钟,复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准备3首曲目,现场抽唱1首;考生应严格按现场抽唱的曲目考试,否则视同作弊。
5.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考生须背谱演奏,考生初试所奏曲目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复试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6.舞蹈表演专业的“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考项,考生在初试时不得穿演出服,复试时可以。
7.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初试时在备考室内抽取试题,准备3分钟;复试时,考生在备考室抽取试题,准备6分钟,准备时间结束后到考试室1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形象气质、上镜效果、普通话播读并评论指定稿件),然后再到考试室2参加考试(考试内容:英语播读指定稿件并回答问题)。
8.各校考专业初试结束后,我校将在考场公告栏和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按时到我校艺术楼一楼大厅办理复试确认手续并领取复试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原件参加复试,未办理复试确认手续的,不准参加复试。
9.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不按规定进行考试的,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应按工作人员的指引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如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术科联考(统考),则考生除参加我校组织的术科考试外,还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的术科联考(统考)并合格;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统一的高考文化科考试。
11.有关考试的各项信息将在考场公告栏和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公布,请考生随时留心关注考场公告栏和网上公布的各项信息。
12.本指南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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