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报名公告

各位考生:
  厦门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报名即将开始,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内容后,点击文后的“进入报名系统”开始报名:
  厦门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
  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1. 校考对象
  凡报考我校2018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4个方向)各项目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其中,键盘、管弦乐、民乐只受理我校招生简章指定招收器乐的考生报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乐考生,若参加校考,其校考成绩均为无效。
  2. 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和专业校考范围的考生,请于2018年2月22日8:00-3月3日20:00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kszx.xmu.edu.cn/)进行报名。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缴纳报考费,系统将自动生成《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项目(乐器),不得兼报。
  3. 上传及寄送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的表演视频文件上传至我校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并将上传至网报系统的表演视频文件拷入u盘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1)上传资料
  考生须于2018年3月5日18:00前将视频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视频材料为考生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的表演视频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g,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及表演服装、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报名号、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向网报系统上传一个文件。若考生因按照不同曲(节)目制作视频文件而出现有多个文件需要上传,事先应自行整合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之后再上传。压缩包内的文件名均不得体现考生个人信息,仅限以考生所报考的考试方向与序号来命名文件(如管弦乐01、管弦乐02等)。考生只允许上传一次材料,上传完成后将关闭上传渠道。逾期上传或所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和安排考试。
  (2)寄送材料
  考生须于2018年3月6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初试材料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①《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下载打印后须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u盘一份,内容为考生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的视频文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及表演服装、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报名号、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信息),u盘表面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u盘内存储内容标题(文件名)为考生考试方向(如有多个文件,可依照顺序标明序号),例如钢琴.mpg(其中mpg为视频格式。标题上不得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等信息)。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61005
  收 件 人:艺术类校考负责人
  联系电话:0592-2184166。
  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请考生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和安排考试;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4. 初试
  我校将组织评委对考生提交的视频内容进行专业评判,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将于2018年3月13日晚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我校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以考生参加复试的成绩作为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
  考生上传及寄送的视频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的资格。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 复试现场确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 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
  ③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取得复试资格后,考生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有关材料。
  6. 复试时间
  2018年3月17日下午-18日(具体复试日程安排见确认时的现场公告,我校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考试时间)。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7. 报考费
  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考费一旦缴交,无论是否寄送报考材料和参加考试,恕不退还;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8. 校考合格线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各项目(乐器)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划定各招生项目专业校考合格线,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之比原则上不超过4 :1。专业校考成绩和上线考生合格证可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看、下载,我校不再另行寄发。
  9.台港澳侨考生报考规定
  拟报考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的台港澳侨学生,须按上述内地考生的报考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和寄送材料,经审核取得考试资格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项目(乐器)专业校考合格线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
  10. 校考内容及要求
  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见附件2。
  附件1: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
  附件2: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进入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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