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审核的一所全日制本科体育类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5000余人,大学本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独立颁发学历文凭。学院占地面积543亩,座落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交通便利,是理想的学习生活园地。
  体育科技学院的举办方为武汉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创办于1953年,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办学经验、优质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体育科技学院办学提供了有力保障。体育科技学院作为独立办学实体,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武汉体育学院推荐派出院领导、中层干部参与办学和管理,体育科技学院的教育教学接受武汉体育学院的指导和监督,武汉体育学院的师资、图书、教学训练、场馆及教学实验设备等资源与学院实行共享。
  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按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籍进行管理,毕业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同时学院也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学院的办学定位是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立足体育,面向社会,力争建成以体育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专业特色鲜明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水平大学。

一、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
  本科(四年制)
  1.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技能及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和组织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校、社会团体、俱乐部、社区等单位从事体育艺术教学训练、表演竞赛、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
  培养目标:通过培养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舞蹈教育理论与基本技能,熟悉相关学科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能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能在专业表演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文化系统从事舞蹈表演及舞蹈教育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3.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体育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人才;培养具备在区域性广播电台、电视台、体育赛事中采访、报道和现场解说以及各类新闻和综艺节目主持播报的能力的人才;培养能够在相关体育企、事业单位和各种大众传播文化公司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播音、采编、制作及宣传工作的专门人才;培养出能够策划与主持大中型体育表演项目、大中型群众体育活动、休闲体育与体育娱乐活动的专门人才;培养出能够策划与主持体育产品与服务推广活动的应用型人才。
  4.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培养适应本世纪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广播电视编导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具备先进的文化意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修养,具有过硬的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编导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和相应的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具有比较宽厚的自然和人文学科知识背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独立从事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节目制作、艺术摄影、影视文案撰写、广播电视新闻等方面的工作。

二、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全国计划)

收费标准(单位:元)

舞蹈表演

110

17000

舞蹈学

51

17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61

17000

广播电视编导

46

17000

三、录取规则和办法
  1.湖北省考生录取规则及办法
  艺术类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须参加湖北省艺术类统考,文化及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我院按照湖北省招生办公布的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二)录取。
  2.外省考生录取规则及办法
  艺术统考类考生: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文化及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艺术校考类考生:山东省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校考,获得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山东省招生办的安排执行。山东省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成绩相加排序录取。
  3.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符合本专业录取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4.录取时无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销,取消其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籍。

四、特别声明
  1.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进行,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2.我院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湖北招生考试》及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杂志及我院校园网公布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
  邮政编码:430205
  招生电话: 027-81300007
  录取期间电话(6月、7月、8月):027-81300105 81300122 81300133
  81300155 81300166 813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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