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辽宁传媒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传媒类本科大学,是目前全国六大传媒高校之一。学校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总占地面积160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校内建筑风格大气浑融,功能特色鲜明,兼具人文与自然风光。
为贯彻落实和扎实推进国家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辽宁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学校在坚持“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办学理念基础上,践行“志存高远 德能日进”的校训,以建设传媒艺术类百年名校为目标,创新教育教学改革,打造卓越教育品牌。学校推行十余年并取得卓著成果、获得社会广泛赞誉的“定制式培养”育人模式不断完善创新,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成为现代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杰出典范。
学校是一所在传媒、艺术、互联网领域具有较强专业性和较大影响力的应用型大学。学校建立了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共设广电影视系、新闻传播系、艺术设计系、环境设计系、室内设计系、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等八大教学部,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人。学校针对传媒及艺术设计产业链各环节对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其中传媒类相关专业建设水平,地区乃至全国领先。
汇聚国内外传媒、艺术、设计、互联网、教育界的顶尖级专家学者和技术骨干,打造能力突出,专业领军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5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8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名师比例超过60%,“双师型教师”占全部教师的42%。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相结合,学校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和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全面提升教学层次,学生在理论学习之余,博采众长、厚积薄发。
学校建有校园多媒体网络、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网、现代远程教育网,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有设施先进的体育场馆、图书馆、美术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有各类校内实习、实训室105个,大量设施设备的配置远高于行业标准。如演播厅、录播厅、非线性编辑工作室及定格动画实训室等配有高清摄像机、国际领先水平的3d、red系列高端数字摄影机、非线性编辑系统、影视后期制作图形工作站、苹果、方正飞腾等设备及系统。一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学生在校内就能完成高标准的实习和实训任务。
作为省教育厅首批选定的15所高校暨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我校牵头省内22所艺术类院校及6家文化艺术类行业协会和194家文化企业,建立了合作共赢的“辽宁省文化产业校企联盟”,学校与218家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定制培养”合作关系;与多家国内知名传媒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用人单位量身定制传媒类专业人才,与我校合作企业在我校设立企业奖学金,为学生搭建起宽广的对口就业之路。建校26年来,学校共计向文化、艺术、传媒行业输送了3万多名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6%。
国际化发展已经成为学校的重要发展战略目标之一。截止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或大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拓多种多样的海外交流项目,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资源,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此外,学校大力开展招收留学生项目,与孟加拉、加纳、巴基斯坦等国家的高等学校签署合作协议,积极开展教育文化交流项目,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积极投身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辽宁传媒学院正以全球化的视野,一流的理念,昂扬的姿态,向着培养现代传媒艺术人才的百年名校铿锵迈进!愿天下莘莘学子携手卓异辽传,传承与创新文化艺术,服务和引领传媒未来!
二、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
课程设置:《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文艺作品演播》、《播音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微电影制作》等。
就业岗位:在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节目主持、各类记者、编导工作;各类传媒公司从事活动执行策划、文案编辑、后期制作;影视制作公司从事影视剪辑、后期合成制作工作。
广播电视编导
课程设置:《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策划》、《微电影创作》、《广播电视节目编辑与技术》、《非线性编辑技术》等。
就业岗位:在各级广播、电视媒体从事节目编导、节目制作、音视频制作工作;影视制作行业如电影、电视、广播从事摄影摄像、影视剪辑合成等工作;影视传媒公司从事影视剪辑合成制作工作;网络传媒公司从事传媒策划、策划执行等工作。
影视摄影与制作
课程设置:《影视作品创作与鉴赏》、《戏剧理论》、《艺术概论》、《影视摄影》、《视听语言》、《影视剪辑技术》、《电视节目制作》、《电视栏目策划》、《影视编导》、《数字音频处理》、《灯光照明技术》、《纪录片创作》、《新闻实务》、《广告实务》等。
就业岗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工作;在影视媒体中从事影视摄影、广告摄影及后期制作工作;在文化传播机构从事活动策划等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形式 |
考试科目 |
报名时间 |
报名方法 |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面试 |
指定新闻稿件播读、 |
2018年1月10日-1月29日下午12点报名截止(第一批) |
现场 |
2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笔试 |
文学常识、写作 |
现场 |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笔试 |
文学常识、写作 |
现场 |
四、报考条件
1、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专业统考涉及的,考生须获得省级专业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五、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
报名缴费:1月29日中午12点前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校考准考证。
报名地点:辽宁传媒学院招生处(德能楼101 )
考试时间:广播电视编导: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11:00
影视摄影与制作:2018年1月30日下午13:30-15:30
播音与主持艺术:2018年1月30日8:30-15:00
考试地点:辽宁传媒学院。
六、录取原则
凡我院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院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院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校考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以上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查询请登陆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nc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lncu.cn/
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平台:“辽宁传媒招生资讯”
学院招生处官方新浪微博:“辽宁传媒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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