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戏剧学院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一、报考专业
  上海戏剧学院所有专业均接受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报考,学制四年。

二、报考资格
  1.身体健康,年龄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0岁,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21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后出生)。
  2.持有(相当于)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凭,应届生由在读学校开具证明。
  3.持有效身份证件。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需和大陆学生一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m.sta.edu.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注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不设现场报名。
  2.考试网上报名后,在2018年1月31日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的扫描件发邮件至学院港澳台办公室(邮箱:sta_international@163.com电话0086-21-62498896)。
  3.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和大陆考生一同参加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的考试规程所规定的初试、复试及三试的所有科目,详见本科招生网(zs.sta.edu.cn)下载区中的“上海戏剧学院2018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4.华侨及港澳台考生进入终试后,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至港澳台办公室校验信息(地址:华山路630号仲彝楼2号门208室)。

四、文化课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符合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并按其要求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暨南大学华文学院、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高考。
    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五、录取和报到
  1.华侨及港澳台考生若进入终试并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可视为专业合格。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如文化成绩不低于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达到《上海戏剧学院2018年本科生招生简章”》中“六、录取”部分中对于文化单科要求者,可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如有其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学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总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的高中毕业生的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参加“学测”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
  3、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港澳台办公室将于7月中旬寄送港澳台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需携带[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日期来学院报到,并缴付费用。

六、费用
  学费:10000元/年(与大陆学生相同)
    书杂费:入院系后按需购买
    保险:购买学生综合保险,与大陆学生相同

七、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0086-21-62486707
  港澳台办公室电话:0086-21-62498896

上海戏剧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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