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南大学美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西南大学2018年美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省份

招生计划

美术学(免费师范生)

山西

6

四川

15

山东

8(只招文科)

贵州

6

河南

4(只招文科)

湖南

2(只招文科)

湖北

3

重庆、内蒙古、辽宁、黑龙江、青海、甘肃、宁夏、广西、福建、天津、江西、云南、陕西、安徽、海南、广东

46

合计

90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湖北

19

山西

18

四川

16

山东

10(只招文科)

重庆

17

贵州

20

河北

30

河南

21(只招文科)

湖南

19(只招文科)

合计

170

服装与服饰设计

山西

4

江苏

5

浙江

5

江西

4

山东

6

河南

5

湖北

4

湖南

5

重庆

20

四川

15

贵州

5

辽宁

1

河北

2

安徽

2

广东

2

广西

2

云南

2

北京

2

内蒙古

1

福建

2

海南

2

陕西

2

新疆

2

合计

100

备注

1.美术学(免费师范生)专业根据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生源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录取原则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美术学(免费师范生)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50%=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50%=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

1.在组织有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在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成绩以统考(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
2. 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不招收理科考生。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自治区),文化成绩不折算文理,文化成绩以高考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美术学专业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其余专业:对以综合得分为录取依据的专业,如果考生综合得分相同,则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以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凡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本科批次有分段划线的,考生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高段批次线。
5.高考文化考试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6.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以该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为录取依据。
7.美术类专业在划定校考合格线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排序。

更多细节详见:2018年西南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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