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8年宁波大学设计学类和美术学专业报考说明
  (一)招生专业类/专业及初定总计划数 (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招生类/专业

所含专业

层次

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170

环境设计

美术学(师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

45

  备注:
  1.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要填报设计学类,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志愿+考核”的原则在设计学类里选择专业。
  2.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按专业招生、专业培养,不参与专业分流。
  (二)招生省份和各省初定计划数 (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省份

设计学类
计划数

美术学(师范)
计划数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法合作)计划数

浙江

38

12

20

山西

0

6

0

河南

11

0

0

湖南

14

6

4

山东

8

0

0

安徽

22

10

5

江苏

15

6

4

湖北

14

0

4

甘肃

0

0

0

广西

0

3

0

江西

0

5

4

四川

0

0

4

总计

122

48

45

录取原则
  (一)报考我校的浙江省美术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的外省美术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更多细节详见:2018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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