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7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专业名称

考生科类

计划数

江苏

环境设计

美术

7

产品设计

美术

3

浙江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

5

环境设计

美术

5

产品设计

美术

5

江西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

20

环境设计

美术

15

产品设计

美术

5

福建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

15

环境设计

美术

10

产品设计

美术

5

广东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

37

环境设计

美术

42

产品设计

美术

21

湖南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

5

环境设计

美术

5

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统考成绩。按综合分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未按综合分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高考文化总分和省联考术科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考生综合分(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2.5+投档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美术统考成绩仍相同,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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