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专业

科类

四川

辽宁

江苏

湖北

广西

贵州

收费标准

产品设计

艺术

24

4

 

 

2

 

6000

环境设计

艺术

64

4

2

3

2

 

600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67

3

3

 

2

 

6000

动画

艺术

85

6

3

2

4

 

8000

绘画

艺术

45

3

2

 

 

 

10000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70

 

 

 

 

5

10000

艺术(理)

25

 

 

 

 

 

10000

音乐表演(声乐)

艺术

40

 

 

 

 

 

10000

音乐表演(器乐)

艺术

20

 

 

 

 

 

10000

音乐表演(音乐舞蹈)

艺术

40

 

 

 

 

 

10000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对我校艺术类进档考生,其录取原则为:编导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序;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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