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

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设计学专业高考录取文化分数统计

省份

科类

最低分

江苏

――

248

浙江

理科

405

文科

401

江西

理科

390

文科

364

山东

理科

477

文科

312

河南

理科

376

文科

363

湖南

理科

294

文科

343

广东

理科

424

文科

342

广西

理科

342

文科

360

海南

文科

587

甘肃

文科

400

录取规则
    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专业(艺术类)计划采用文理综合编制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在取得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所在省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除外、广东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220分以上(含220分))及《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者,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50+

高考文化成绩(文/理)

×50

专业总分

普通一本分数线(文/理)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2016年华南理工大学设计学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方向

 

 

 

服装设计与表演

安徽

0

 

 

 

甘肃

 

 

0

 

广东

13

15

7

2

广西

4

4

2

 

海南

 

0

 

 

河南

5

4

2

1

湖北

1

0

1

 

湖南

6

6

2

0

江苏

7

7

2

 

江西

5

5

2

 

辽宁

0

 

 

 

山东

3

5

3

1

浙江

9

7

2

 

    备注:“0”计划的省(区、市)考生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将使用未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表中未列数字的省份2016年该专业(方向)暂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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