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科类

省控线

投档线

录取线

最高分

最低分

文化

专业

广东

美术

280

210

355/221

246

 

 

音乐

250

190

299/214

232.4

 

 

河北

美术

261

230.7

261/230.7

240.5

281.2

245.5

山西

美术

228

197.7

228/197.7

233.5

248.5

233.5

音乐

218

70.04

218/70.04

136.6

145.1

136.6

内蒙古

美术

214

189

250/189

253

275.4

253

吉林

美术

 

 

267/238文
266/223理

298文
260.2理

330.4文
295.2理

298文
260.2理

黑龙江

美术

239

180

276/196

245.3

279.1

245.3

江苏

美术

213

170

213/176

188.9

239.3

188.9

安徽

美术

286.0

180.0

327/273.75

298.5

310.8

298.5

福建

美术

247文216理

195

316/210

259.3

269.1

259.3

音乐

247文216理

195

350/230

270.8

289.2

270.8

江西

美术

260

180

277/197.76

231.631

265

231.631

河南

美术

296

185

304/228视觉
304/207动画

236.1

284.4

236.1

湖南

音乐

333

239

357/241

278.8

289.7

278.8

广西

美术

252.0

224.0

295/235

259.3

279.3

259.3

海南

美术

376.0

128.0

434/184.801

259.6

294.9

259.6

甘肃

美术

255

212

319/215

246.2

278.9

246.2

新疆

美术

130(参考)

 

138/189

220.2

227.9

220.2

   2017年我校广东省第二批本科舞蹈编导校考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全部第一志愿录取,超计划完成。录取专业最低分为64.86分。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舞蹈编导专业的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录取时使用的术科成绩使用各省相关类别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综合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综合分排在后面的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术科分高低顺序排名。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
    艺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使用统考录取的生源省(内蒙古除外)美术类、音乐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0.7+文化分×0.3,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统考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0.6+文化分×0.4,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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