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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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其中,报考艺术管理招考方向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录取分数线划定办法及相关说明
    1、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等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2、艺术管理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等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4、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声唱法)、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等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5、所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750分制折算。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的批次线划定方法,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照原始分计算。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视唱练耳、基本乐理科目合格分数线

招考方向

视唱练耳合格分数线

基本乐理合格分数线

音乐学理论

60

60

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

60

60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60

60

音乐教育(考场一)

60

60

音乐教育(考场二)

60

60

音乐教育(考场三)

60

6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60

60

演唱(民族唱法)

60

60

演唱(美声唱法)

60

60

钢琴

60

60

电子管风琴

60

60

管弦乐器演奏

60

60

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弹拨)

60

60

中国乐器演奏(吹打)

60

60

指挥

6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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