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艺术类录取批次调整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今日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调整如下:
  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相应的小批次合并,将高职(专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来的三大批七小批调整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大批四小批。其中,本科分为:第1小批(划分办法与往年不变)、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专科为一个批次。
  录取批次调整后,涉及批次调整的招生院校,其办学性质、专业收费标准均不因批次调整而发生变化。
  与录取批次调整相适应,我省体艺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8所。同时,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1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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