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开设92个本科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我校美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湖南省办学历史最长的高等美术学府,现为全国八所“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训基地”之一。拥有美术学博士学位(科学学位)授予权,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科学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教育硕士、高教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师资力量雄厚,84名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9人,教授18人,副教授20人,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的教师64人。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齐全,专业图书资料收藏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学院现与英国伦敦艺术大学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伯明翰城市大学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交换留学项目和校企合作平台有效促进学生艺术交流、实践和就业。所开设的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4个全日制四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生,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基本功扎实,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社会评价高。
我校工程与设计学院成立于1988年8月,设有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机械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四个系,覆盖工学、艺术学、教育学三个学科门类,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人文素养突出的艺术创意与工程设计领域的开发创新型人才。学院开设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3个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生的美术类全日制本科专业。拥有民族民间美术培养方向和职业技术教育学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设计学和美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科学学位)和艺术硕士、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人才培养实力雄厚,拥有“设计学”省重点学科、“服装设计与工程”国家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基地、“创意设计与应用”省重点实验室、“服饰品牌策划与数字化集成技术”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湖南省产学研示范基地、长沙市服饰工艺工程中心、长沙市湘绣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众多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与科研平台。学院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0人,实验教师15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及相当职称34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2人。聘请了日本东洋艺术研究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外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知名学者为讲座教授或客座教授。
一、专业简介
1.美术学
美术学是四年制师范教育类专业。主要学习美术学、美术教育和专业技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接受艺术思维拓展和绘画专业创作以及教师教育实践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绘画创作以及绘画研究和教学的基本能力。通过专业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中西绘画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绘画(国画、油画、水彩、书画)创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具有专业艺术创作能力、胜任美术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2.绘画
绘画是四年制非师范专业。坚持多样化的教学方针,坚持传承和创新并举的教学理念,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通过理论学习培养学生了解中西方传统绘画体系及现当代绘画体系,通过中西绘画专业技法的实践学习培养学生掌握专业绘画的基本材料和表现技法,掌握基础造型和色彩表现的专业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独特艺术视角及鲜明的艺术语言,使学生成为绘画基础坚实同时具备绘画教学及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3.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学是四年制非师范专业,分设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涵盖图形设计、书籍设计、文字设计、视觉形象系统设计、广告设计、界面设计、包装设计等研究方向。课程教学具有国际化程度高、与产业结合紧密、注重现代设计的概念、思维、表现与本土文化精神的有机结合等特点,强调艺术、科技、文化与设计的融合。数字媒体艺术是基于互联网等新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设计专业方向和媒体形态,是新兴的学科和专业。课程分为设计、电脑、绘画三个部分,从不同的方面充实专业课程,使教学内容更全面更丰富,拥有校级“信息可视化创新设计研究中心”。就业方向为各大互联网公司、电视台、广告公司、文化公司、动画公司、游戏公司等机构。
4.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是四年制非师范专业,曾是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设计学的优势专业方向,已有20余年的办学历史。专业以建筑学为基础,分别支撑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两个方面。课程类型涉及美术基础、史论、技术、专业表现、项目实操五个板块,将空间设计艺术、当代科学技术和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并与国内顶尖设计公司建立紧密合作。毕业生可在室内、景观、建筑、规划咨询等环境设计公司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教育或研究等工作。
5.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在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创新方面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具备工艺美术教育与设计、艺术设计、管理和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企事业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工艺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主要开设素描、色彩、中国画、文字设计、漆艺、装饰雕塑、陶瓷艺术、工艺产品设计、刺绣艺术、版画创作、媒体广告设计、摄影基础、公共空间设计、模型设计、插图艺术等课程。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6.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服装设计与工艺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现代设计思想与现代服装技术,能从事服装产品设计、制版、制作、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有较高素质和较高技能的服装设计复合型人才。主要开设服装设计基础、服装设计、纸样设计、服装工艺、立体裁剪、服装色彩、服饰图案、服装cad、服装品牌设计与企划、服装工业制版、计算机图形设计、配件设计、服装展示设计、设计构成、男女装产品/纸样/工艺设计、高级时装设计、高级时装立体构成与整体形象设计、橱窗陈设、产品包装设计作品鉴赏等课程。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7.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具备传统平面(印刷)媒体、现代数字媒体、视觉空间展陈、信息与交互设计等相关能力,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图形语言、色彩语言、创意形态学、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信息可视化设计、交互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法、计算机辅助设计、媒体与数字技术等课程。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8年美术类专业拟在湖南、山西、浙江、福建、江苏、河南、安徽、广西、江西、内蒙古等省份招生。校考省份拟定计划见下表,湖南等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2018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校考省份拟定计划表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陆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网站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若包含美术类统考,须统考合格。现场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我校美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等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的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各省专业统考内容见该省公开发布的考试大纲。
(三)校考专业考试内容
科目一:素描
1.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默画或根据照片写生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a.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能力;
b.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c.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2.考试内容和方式
a.考试内容:人物,限头像、胸像、半身带手,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b.考试形式:默画或照片写生;
c.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科目二:色彩
1.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表现指定实物(静物)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觉和表达能力。
能力要求:
a.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达能力;
b.整体把握色调以及色彩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能力;
c.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d.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技法的能力。
2.考试内容和方式
a.考试内容:静物,表现对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器皿等)与瓜果蔬菜组合或文具的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b. 考试形式:默画或照片写生;
c.考试材料:八开水彩纸,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
五、校考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至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并作为录取依据。请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2.湖南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其他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并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须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
工程与设计学院:0731-88872364 (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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