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画
省(区、市) |
北京 |
广东 |
河北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南 |
辽宁 |
计划数 |
6 |
1 |
6 |
2 |
2 |
1 |
1 |
省(区、市) |
内蒙古 |
山东 |
山西 |
|
|
|
|
计划数 |
1 |
4 |
1 |
|
|
|
|
2.设计学类
省(区、市) |
北京 |
广东 |
河北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计划数 |
7 |
1 |
11 |
2 |
2 |
1 |
2 |
省(区、市) |
江苏 |
辽宁 |
内蒙古 |
山东 |
天津 |
新疆 |
重庆 |
计划数 |
1 |
4 |
1 |
7 |
1 |
1 |
1 |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省(区、市) |
北京 |
福建 |
河北 |
黑龙江 |
湖北 |
辽宁 |
山东 |
计划数 |
2 |
1 |
1 |
1 |
1 |
1 |
3 |
注: 1.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制;
2.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须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的省(区、市)招文科,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区、市)文理兼收。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的为准。
专业考试及成绩要求
1.考试组织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具体情况,2018年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不再组织专业校考。我校绘画、设计学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三个招生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素描、速写、色彩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专业统考。
2.成绩要求
绘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文化课考试及成绩要求
1.考试组织
考生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
2.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总分的60%且不低于艺术类录取控制线。
录取规则
1.基本规则: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须符合各专业相关成绩要求(详见本简章三、四)。
2.各招生专业具体原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3.对于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有固定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更多细节详见: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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