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城建大学美术类本科拟招生计划

2018年天津城建大学美术类本科拟招生计划

专业类

专业类
招生计划(人)

设计学类
包含专业

分专业
计划(人)

设计学类

300

环境设计

150

产品设计

50

视觉传达设计

50

艺术与科技

50

省市

天津

河北

山西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招生参
考计划

50

25

10

10

20

10

30

10

省市

河南

山东

湖北

四川

云南

甘肃

辽宁

重庆

招生参
考计划

20

10

20

10

10

10

10

10

    (最终实际计划数以各省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1、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2、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课成绩+ 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说明:当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方法冲突时,按生源所在省计算方法为准。学校录取时按专业类(设计学类)录取,最终解释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4、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内容报到入学。

更多细节详见:2018年天津城建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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