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学制4年。具体招生计划如下表:

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

招生计划

专业考试形式

说明

音乐学(师范)

江苏

65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统考或联考

1.湖南仅招收文科生,其他省份文理不分。
2.四川省仅招收音乐学专业统考考生。
3.内蒙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计划不分器乐(钢琴、民乐)和声乐,统一根据音乐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东

5

湖南

5

安徽

5

浙江

5

上海

2

内蒙古

4

四川

4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

江苏

25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由中央音乐学院支持办学

  注:①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②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入校后只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方向教学。

录取办法
  1.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浙江、广东、湖南、安徽、内蒙古(只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四川、上海等7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关于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的说明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学制为4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了一条融合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相关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历年录取分数线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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