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科类 |
辽宁 |
河北 |
环境设计 |
艺术文 |
20 |
20 |
环境设计 |
艺术理 |
10 |
|
动画 |
艺术文 |
20 |
10 |
录取规则
艺术类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
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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