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投档线

省份

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各省艺术类本科综合成绩投档线

湖北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63,音乐学535,舞蹈学208,
美术学542,视觉传达设计539,环境设计545,绘画538

湖南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61.8;音乐学293.4;
舞蹈学(艺术文)228、舞蹈学(艺术理)225;美术与设计学类286.2

山东

综合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文)273.8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理)271.8分

河北

综合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258;音乐学210.22

河南

(文化/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306/205,音乐学303/105,
舞蹈学293/131,广播电视编导335/131

重庆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80.2,音乐学260,舞蹈学220.6

四川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460,音乐学229.75,
舞蹈学296.8,美术与设计类223.33

安徽

综合成绩:音乐学594.4,舞蹈学633.7

甘肃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79,音乐学203,
舞蹈学222,视觉传达设计224,环境设计226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湖北省文化成绩占50%,专业统考成绩占50%;其它省份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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