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年各省控制分数线及南昌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注:艺术类分数a/b,其中a为专业成绩,b为文化成绩,上海、浙江不分文理科。

省份

层次

艺术类文科

最低控制线

我校录取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江西

美术本科

207.66/274

234/

224/

226.4/

音乐本科

131.46/274

151/

151/

151/

北京

美术本科

180/320

253/392

253/392

253/392

音乐本科

认公办本科院校校考/320

认公办本科院校校考/348

认公办本科院校校考/348

认公办本科院校校考/348

河北

美术本科

180/249

239/375

230/282

234.8/326.5

山西

美术统考本科

194/294

223/323

201.7/295

215.3/307.2

美术校考本科

140/294

147/318

140/260

142/275.6

音乐统考本科

70/294

79.86/300

76.3/305

78.08/302.5

音乐校考本科

84/294

86/358

84/268

85.2/311.4

江苏

美术本科

143/185

154/245

143/178

145.6/210

音乐本科

79/185

89/274

79/183

82.4/219.7

安徽

美术本科

180/286

341/330

303.25/296

307.45/318.5

山东

美术本科

141/313

160/455

141/316

144.6/359.6

音乐本科

79/313

无生源

无生源

无生源

河南

美术本科

139/296

161/416

139/297

143.2/337.1

音乐本科

80/296

81/319

80/319

80.5/307.8

湖北

美术本科

183/275

239/408

216/336

228/363

湖南

美术本科

225/359

244/376

232/356

237.5/366.75

广东

美术本科

210/280

231/366

214/287

221.5/337

陕西

美术本科

195/297

221/361

202/345

208.8/346.8

省份

层次

艺术类理科

最低控制线

我校录取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江西

美术本科

207.66/274

――

――

――

音乐本科

131.46/274

――

――

――

北京

美术本科

――

――

――

――

音乐本科

――

――

――

――

河北

美术本科

180/249

――

――

――

山西

美术统考本科

194/260

223/323

201.7/295

215.3/307.2

美术校考本科

140/260

147/318

140/260

142/275.6

音乐统考本科

70/294

79.86/300

76.3/305

78.08/302.5

音乐校考本科

84/260

86/358

84/268

85.2/311.4

江苏

美术本科

143/185

154/245

143/178

145.6/210

音乐本科

79/185

89/274

79/183

82.4/219.7

安徽

美术本科

269

341/330

303.25/296

307.45/318.5

山东

美术本科

141/281

161/360

141/286

145.8/334.2

音乐本科

79/281

81/391

80/328

/359.5

河南

美术本科

139/296

143/348

139/298

140.8/326

音乐本科

80/296

82/303

82/303

82/303

湖北

美术本科

183/275

239/408

216/336

228/363

湖南

美术本科

――

――

――

――

广东

美术本科

210/280

231/366

214/287

221.5/337

陕西

美术本科

――

――

――

――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1、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美术:河南、江苏、山东、山西,音乐:河南、江苏、山东、山西):要求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线,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第十条处理;
  2、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总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线,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第十条处理;
  3、使用其他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承认考生获得的且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第十条处理;
  4、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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