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类别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原计划
人数

一志愿
报考数

录取
人数

湖北艺术本科二

音乐学

艺术

本科

85

106

85

音乐表演

艺术

本科

60

38

60

表演

艺术

本科

40

31

40

美术学

艺术

本科

45

34

45

环境设计

艺术

本科

17

25

17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本科

27

25

27

动画

艺术

本科

18

22

18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本科

60

60

60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本科

158

153

158

戏剧与影视学类
(中外合作办学)(动画)

艺术

本科

60

56

60

提前批高职高专

音乐教育

艺术

专科

35

35

39

美术教育

艺术

专科

40

43

41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

专科

30

25

29

类别

专业名称

文化
最高分

文化
最低分

专业
最低分

专业
最低分

综合
最高分

综合
最低分

湖北艺术本科二

音乐学

379.00

293.00

256.34

208.40

584.40

540.73

音乐表演

383.00

294.00

262.66

209.46

574.56

534.88

表演

 

 

 

 

 

 

美术学

413.00

337.00

239.00

187.00

571.60

549.60

环境设计

411.00

337.00

238.00

191.00

567.20

552.80

视觉传达设计

433.00

330.00

241.00

186.00

571.20

549.20

动画

413.00

341.00

238.00

187.00

584.40

551.60

播音与主持艺术

461.00

411.00

259.00

214.33

415.40

382.20

广播电视编导

469.00

386.00

254.34

213.16

429.67

360.80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

390.00

270.00

242.00

183.00

548.00

447.20

提前批高职高专

音乐教育

 

 

 

 

526.00

457.00

美术教育

 

 

 

 

499.00

433.00

环境艺术设计

 

 

 

 

506.00

432.00

湖北省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80%)+(统考成绩×20%)

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原计划
人数

一志愿
报考数

录取
人数

综合
最高分

综合
最低分

河北

音乐学(声乐)

艺术综合

本科

10

43

10

969.875

919.25

音乐表演

艺术综合

本科

5

9

5

963.125

873.63

动画

艺术综合

本科

5

2

5

977.5

875.25

美术学

艺术综合

本科

8

27

8

959.75

915.2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5

16

5

965.75

931.25

环境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5

4

5

967.5

928.75

山西

音乐学

艺术综合

本科

15

28

15

941.95

886.15

音乐表演

艺术综合

本科

8

13

8

927.2

865.28

美术学

艺术综合

本科

10

18

10

859.75

831.7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8

12

8

870.5

847.25

环境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5

4

5

850.75

797

动画

艺术综合

本科

7

13

7

867

842.5

江苏

音乐学(声乐)

艺术综合

本科

10

10

10

512

478

音乐表演

艺术综合

本科

9

9

9

472

441

美术学

艺术综合

本科

10

10

10

477

466

动画

艺术综合

本科

5

5

5

489

46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6

6

6

477

465

环境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5

5

5

468

466

安徽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综合

本科

15

15

15

678

631

美术学

艺术综合

本科

6

6

6

684

670

动画

艺术综合

本科

6

6

6

690

67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6

6

6

682

674

环境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7

7

7

679

672

江西

音乐表演

艺术综合

本科

5

5

5

964.51

880.88

音乐学

艺术综合

本科

20

52

20

971.4

895.28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综合

本科

40

86

40

963.39

915.24

动画

艺术综合

本科

3

3

3

503

501

美术学

艺术综合

本科

9

9

9

508

503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3

3

3

504

501

环境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5

5

5

507

501

山东

音乐学

艺术文

本科

8

22

8

477

375

音乐表演

艺术文

本科

6

18

6

464

391

美术学

艺术文

本科

13

114

13

987.5

948.68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本科

4

28

4

960.33

946.85

环境设计

艺术文

本科

4

9

4

983.83

937.18

动画

艺术文

本科

4

22

4

958.68

923.18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本科

20

405

20

494

478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本科

15

91

15

494

473

音乐学

艺术理

本科

2

6

2

369

355

音乐表演

艺术理

本科

2

5

2

331

308

动画

艺术理

本科

2

4

2

935.18

906.35

美术学

艺术理

本科

2

24

2

1004.35

971.1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理

本科

2

19

2

964.5

950.68

环境设计

艺术理

本科

2

24

2

970.18

956.83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理

本科

7

79

7

448

431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理

本科

5

31

5

446

428

湖南

音乐表演

艺术文

本科

15

117

15

999.5

974

音乐学

艺术文

本科

35

160

35

1039

999

艺术理

本科

5

28

5

1003

970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本科

30

115

30

1004

960

艺术理

本科

5

57

5

933

924

动画

艺术文

本科

5

40

5

987

972.5

美术学

艺术文

本科

5

44

5

990

95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本科

5

42

5

984

939.5

环境设计

艺术文

本科

5

48

5

994

969.5

广东

动画

艺术综合

本科

2

1

2

888

874

美术学

艺术综合

本科

3

7

3

926.5

899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2

2

2

907

898.5

环境设计

艺术综合

本科

4

2

4

886.5

866

新疆

美术学

艺术文

本科

13

34

13

599

553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本科

3

11

3

578

560

环境设计

艺术文

本科

8

16

8

591.5

539

动画

艺术文

本科

2

12

2

577

572.5

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校历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同时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执行严格的招生政策,规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以下招生省份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一、山东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承认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江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音乐学类统考满分为200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统考满分为200分)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江西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450分)
  三、湖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编导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四、广东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美术术科统考满分为300分)
  五、安徽录取原则: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安徽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省统考本科)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安徽省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省统考本科)
  六、江苏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44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七、山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7.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1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八、河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音乐类专业联考满分为2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联考满分为300分)
  九、新疆录取原则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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