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艺术校考规定

    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含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五个专业)、音乐舞蹈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五个专业】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除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是否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由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
  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其它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校考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

相关信息链接
    2018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8年辽宁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8年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8年辽宁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8年辽宁省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8年辽宁省表演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2018年辽宁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说明
    2018年辽宁美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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