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模块四考试说明(试行)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统考模块适用于本科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科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专业,主要测评考生学习舞蹈类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为高校选拔舞蹈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共五科,其中:1.形象气质 15分;2.舞蹈基本功 50分;3.自选技巧展示 15分;4.节奏听辨 20分;5.舞蹈表演 100分。
三、考试的形式及内容
(一)形象气质(15分)
面试,考官目测考察考生在五官、身高、身材、比例、气质等方面所具备的舞蹈自然条件。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比例协调,气质好。
(二)舞蹈基本功(50分)
面试,考察考生搬腿、下腰、大跳、紫金冠或双飞燕、直线平转等舞蹈基本功。
考生需完成以下动作展示:站立搬前腿、旁腿、后腿;站下腰;大跳;倒踢紫金冠(女生)、双飞燕(男生);直线平转。
(三)自选技巧展示(15分)
面试,考察考生除舞蹈基本功规定内容之外的其他跳、转、翻类能够充分展示个人综合能力的技巧。
考生自选完成其他跳转翻类技巧,如:二位转、四位转、点翻身、串翻身、前桥、后桥、虎跳、小翻、掖腿转、跳转、飞脚、旋子、躺身蹦子、直腿蹦子、圈蹦子、搬前腿转、搬旁腿转、搬后腿转、原地前桥、原地后桥、吸腿翻身、圈平转、圈跪转等。
要求:女生穿着体操服、连裤袜、舞蹈软鞋;男生穿舞蹈衣、舞蹈裤、舞蹈软鞋。
(四)节奏听辨(20分)
面试,考察考生的听辨节奏技巧的能力。
评委给出一条4小节的基础型节奏(播放两遍),考生用口或手唱出、打出所给节奏。
(五)舞蹈表演(100分)
面试,考察考生对所展示的舞蹈的理解、诠释及表现力。
考生独自完成舞蹈剧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片段。
每名考生单独进入考场进行考试,考生自备伴奏音乐、服装、道具完成剧目表演。考试规定时间为2分钟以内。
四、相关要求
1、考生自备练功服或比赛服,发型合适,全身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
2、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或u盘,并且cd或u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或u盘无法播放或音质不清楚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4、不得携带舞伴,考生独立完成专项技术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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