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医学院;英文名:changsha medical university;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医学院校;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
二、招生计划及类型
第三条 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的专业有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四条 2022年招生计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面向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
(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毕业生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我校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三)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我校。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从2022年招生起,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见《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2)。
2、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2年3月1日)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2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七条 免试生预报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须于2月15日至2月21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平台网址:https://zsb.hneao.cn)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退役证、荣立三等功证明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第八条 填报志愿。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定于3月22日至3月27日,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前4天考生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其中,未参加免试生预报名的考生不能填报免试计划。
五、考试及录取
第九条 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定于5月8日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考点设长沙医学院长沙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详见准考证),考生考前可登陆专升本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我校专升本考试科目为3门,其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考1门,考试大纲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各专业对应考试科目见附件1。
第十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考生按照附件2《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本科高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适当提高但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的10%。
第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学校官网http://www.csm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考生可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及我校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六、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于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在校学习三年,本科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十五条 我校2022年专升本学费等收费标准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
(二)各专业学费见附件1,住宿费:20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三)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结算。
第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沙医学院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长沙医学院江琎奖学金”等奖励和资助,标准为2200~10000元。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我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办理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事项。
第十八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入学后将对专升本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长沙医学院。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部门:长沙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2858888。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邮编:410219。招生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csmu.edu.cn
八、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以往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若有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的最新文本为准。
附件:
附件2: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简称免试专升本),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专升本:
(一)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二、招生高校、专业及计划
免试专升本招生高校为所有开展专升本招生的省属本科高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免试专升本招生按专业对口原则进行招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的本科专业应与本人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各高校根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免试专升本规模,单独编制免试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于2022年2月15日至2月21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基本信息、就读高校及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入伍及退役时间等),上传本人照片、退役证和普通高职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的扫描件。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同时上传立功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预报名期间,有关生源高校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对预报名考生进行信息核验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军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考生资格进行最终审核。
四、填报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于3月10日至3月15日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未参与预报名的考生不能填报专升本免试志愿。
(一)志愿设置。免试专升本以高校为单位填报,实行志愿优先。考生根据公布的各招生高校分专业计划,填报1 个本科高校志愿及其1个相对应的专业志愿。所填志愿未录取及有关本科高校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有缺额的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填报要求同第一次填报志愿。
(二)填报要求。考生只能按本人报名时所选的专业类别,填报大体对应的专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要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对于医学、护理类等国控专业,有关报考要求、学制年限,由招生高校依据教育部及行业有关要求设定,并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确。
五、测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招生本科高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生参加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学校)组织的相关测试,取得的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六、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机制组织进行。招生本科高校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考生可优先录取。
免试专升本的测试及录取工作须在4月15日前全部完成,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本科高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及录取。
对于非应届毕业的考生,招生高校完成上述录取后,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即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生源高校于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省教育厅复核后,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免试专升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专升本考试及录取。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竞赛获奖免试生参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免试录取。
(三)根据本实施办法,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具体操作指南,各招生本科高校制定免试生测试及录取具体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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