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22 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22〕1 号)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2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2〕2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名称:铜陵学院
三、办学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中路 297 号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学校概况
铜陵学院是安徽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安徽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坐落于素有“中国古铜都”之称的安徽省铜陵市,迄今已有50 多年办学历史。2002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由铜陵财经专科学校升格为铜陵学院。学校现有翠湖、育秀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 1310 亩,各类校舍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69 亿多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1.78万册,中外文期刊 1500 余种。现有专任教师 919 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 788 人,外聘教师 227 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1335人,成人教育在籍生 768 人。
学校现有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法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 12 个学院,另设有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现有 63 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法学等 7 大学科门类。
学校秉承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应用型高校的办学理念,2008 年,发起创立了“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行知联盟),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受到了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的批示,《光明日报》等国家媒体评价“为新建院校谋求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深入推进“三进入三延伸”(企业进校园、企业家进课堂、科技攻关项目进学校;实验室延伸到企业、课堂延伸到生产一线、教师培养延伸到社会)校企协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合作开设了华为、蓝盾、中鼎、金纬、招商信诺、速度中国、青鸟储备等特色冠名班,泰富、新能等创新创业特色班。建有 ge fanuc 自动化集成、罗克韦尔dcs集散控制、博世力士乐气液电、用友新道仿真企业虚拟商业社会等一批实验实训中心,建成 1 个国家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7 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4 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m国、加拿大、俄罗斯、韩国等 10 余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与韩国又松大学联合开展了“2+2”合作办学。
七、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八、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的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考生须已完成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九、报名办法
1、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
根据《2022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2〕2 号)要求,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含申请鼓励政策的考生)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 10:00 至3 月24 日16:00登陆 gkbm.ahzsks.cn,填报铜陵学院的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2. 资格审核及校内志愿填报:
已填报我校志愿的所有考生须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至30 日登陆我校报名系统进行如下操作(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
(1)所有考生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报考金属材料工程及汽车服务工程的考生须选择技能测试项目(电工或钳工)。
(3)所有考生须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jpg 格式):
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盖章签字),在校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三年制或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届生证明;
③考生在校期间的完整学籍表原件(含在校期间学业成绩);
④毕业学校盖章的《铜陵学院 2022 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1)。
4.缴费及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交纳 120 元报名费并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网址及网上缴费方法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tlu.edu.cn/)。
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考试
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2022 年版)》;“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考试纲要(2022年版)》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技能测试纲要(2022 年版)》。
1. 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笔试,满分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各 120 分,英语60 分)。2. 职业技能考试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须继续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满分 450 分)包括专业理论考试(满分 200 分)和技能测试(满分250分)。技能测试得分 150 分及以上为合格,150 分以下为不合格。财经商贸类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必测)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编制(选测)。
加工制造类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钳工技能考核或低压电器控制电路的安装,二选一。
3.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
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地点设在铜陵学院翠湖校区。
5.查分
考生可于 4 月 27 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tlu.edu.cn/)查询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于 4 月28 日11:00 前将查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737644061@qq.com(逾期不予处理),邮件须以“对口查分+姓名+考生号”进行命名,我校将进行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务必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防疫准备。全体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皖事通“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 37.3℃,方可参加考试。
2.提前申领安康码。考生应在考前提前申领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的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安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3.尽量减少外出。考前 14 天起,考生尽可能留在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
4.开展防疫自查。考前 14 天起,要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 3)。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
5.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6.做好出行防控。考生须提前规划好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做到及时洗手和消毒。在外就餐、住宿的考生,务必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就餐、住宿场所,确保饮食和住宿安全。
7.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在首场考试时,须主动出示《考生健康承诺书》和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考生健康承诺书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考生考试期间进入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下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8.保持安全距离。请考生入场和散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1 米以上,不得在考试区域内滞留。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学校各项防疫规定,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以上未尽事宜及本地组考防疫和应急方案有进一步规定的,以本地发布为准。
十三、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 月29 日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计划分配:加工制造类专业计划数根据考生选考电工或钳工比例确定,即电工或钳工方向计划数=加工制造类总计划数×(电工或钳工方实际考试人数÷加工制造类总考试人数)
3.录取控制线: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低于210 分。4.录取原则:达到或超过我校录取控制线且技能测试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工制造类按技能测试电工或钳工的计划数分别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文化课、技能测试。
我校实施大类招生,财经商贸类专业、加工制造类专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调剂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财经商贸类专业调剂的顺序为金融学专业、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5. 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须参加我省 2022 年本科对口和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面试合格后予以公示录取。6.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含 2019 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三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3.申请我校鼓励政策的考生须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4 月1 日登录我校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jpg 格式)(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签字),在校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届生证明;
(3)考生在校期间的完整学籍表原件(含在校期间学业成绩);
(4)毕业学校盖章的《铜陵学院 2022 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1);(5)《2022 年铜陵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
(6)获奖证书原件及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以上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学校不再另行通知),于4 月14 日参加面试,根据我校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可继续参加4 月23日的考试。
5、原件复核: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未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6、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报考材料、证件、证明和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均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五、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六、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对口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七、收费标准
我校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严格依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教计〔2006〕15 号文件规定执行。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费为4600 元/生·学年。金融学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政策,学费为 5060 元/生·学年。汽车服务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学费为 4900 元/生·学年。住宿费为 4 人间1000 元/生·学年,6人间 800 元/生·学年。
十八、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九、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办理程序及需准备的材料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二十、其他须知
1、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铜陵学院负责解释。
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铜陵学院举报电话:0562-5883647(招生办),5881977(纪委办)
4、学校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翠湖校区);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中路 297 号(育秀校区)。邮政邮编:244000;传真:0562-5883647;网址: http://zsb.tlu.edu.cn/;咨询电话:0562-5881020;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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