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
1112
三、办学性质:
公办
四、办学层次: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六、学校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七、招生计划
八、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22年高考报名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学校北京市集体户籍考生不可报考普通类专业。
(二)报考要求
1.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2022年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2年高考。
2.网上报名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填写的信息须与高考报名填写一致,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录取后,新生报到时须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审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可报1至4个志愿专业,可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4.考生报名所需准备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中生提交《北京市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应届高中毕业生无须提交);中职生提交《学籍卡》,即在校期间所有学期全部科目成绩单。
(3)申请免试的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www.bjczy.edu.cn,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上报名材料,要求细节清晰,每张图片不大于3m,图片为jpg格式。
(三)免试政策
1.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本人申请并参加职业倾向性测评,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可免试入学: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的考生(含宏志奖学金);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及以上的考生;
(3)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4)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合格的考生;
(5)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资格及以上的考生;
(6)退役士兵;
(7)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经职业倾向性测评,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可免试入学。
(四)成绩评定
自主招生总评成绩由笔试成绩150分和职业倾向性测评成绩600分构成,总分共计750分。此外,考生可根据自身特长申请艺术特长生测试,加分成绩满分50分。
1.笔试:所有考生一律免笔试,笔试成绩按照以下折算办法确定。
高中生: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的考生,笔试成绩计为120分。
中职生:在中职阶段的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60分及以上者, 笔试成绩计为135分;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的考生,笔试成绩计为120分。
2. 职业倾向性测评:按照考生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职业倾向性测评,测评的实际得分计入总评成绩,所有专业均须参加测评。
测评形式:腾讯会议线上测评。
3.艺术特长生测试:考生所申请项目的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作为加分成绩,计入总评成绩。
凡具有乐器演奏(二胡、古筝、扬琴、琵琶、中阮、笛子、钢琴、大提琴、低音贝斯、打击乐等)、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声乐演唱和戏剧表演方面艺术特长的考生,经艺术特长生测试,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签署继续培养和发展协议后予以加分。
九、录取办法
1.组织机构: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户籍政策: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业户籍考生。录取时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农业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3.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四个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依次按照第二、三、四志愿顺序录取,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调剂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4.专业成班:如果符合录取条件考生人数不足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规定开班人数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该专业予以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至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十、奖资助政策
(一)高职新生奖学金
设立雏鹰奖学金(高职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含)奖学金、获得地市(区)级以上(含)三好学生荣誉和在省(市)级以上(含)政府主办的技术技能大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奖的新生。
一等奖学金: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含)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的新生,3000 元/人。
二等奖学金:高中(中职)阶段获得地市(区)级三好学生荣誉的新生,2000 元/人。
单项奖学金:高中(中职)阶段在省(市)级以上(含)政府主办的技术技能大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奖的新生,1000元/人。
(二)其他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北京财贸职业学院设立校长奖学金、财贸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
十一、特殊专业报考办法
(一)学前教育专业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事教师职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态匀称,动作协调;五官端正,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纹身,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血管瘤、白癜风等;听力正常,两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等问题。
(二)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
1.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检,不符合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予以专业调剂。
2.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
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 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2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视力:单眼裸眼或戴镜视力应当达到 0.5(c字表)及以上(裸眼视力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佩戴矫正镜参加体检),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良,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十二、毕业证书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的学生一样,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等待遇。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十三、录取公布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录取通知书。
十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十五、监督机制
(一)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三)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四)监督电话:010-60518610
十六、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jczy.edu.cn
招生咨询:010-65231250 89532004 65253959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生中心一层
邮政编码:101101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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