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1]11号)及《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有关工作说明》(赣考院函[2021]23号)相关要求,经新余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我校专升本拟录取相关事项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一、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数进行录取。
2.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考生填报志愿“1所高校+1个专业类+专业(不超过8个专业)”及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志愿由先到后录取。
3.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相同、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也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中政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政治成绩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政治、英语成绩均相同时,信息技术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4.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二、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告》: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85分;专项计划和“未来工匠培育计划”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报考情况自主划定,但不得低于60分。
我校专项计划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为60分。
三、新余学院2021年专升本拟录取名单
详见附件。
四、调剂录取
1.我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2.7月4日9:00-5日17:00,请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3.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将于7月10日前在本校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其他
1.在本次录取工作中,部分专业的专项计划有余且普通计划不足,我校已将多余的专项计划调整至原专业的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2.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跳录。
3.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4.省教育厅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复查,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新余学院2021年专升本拟录取名单.pdf
新余学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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